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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

发布日期:2018-4-26  供稿部门:图文信息中心  浏览:

    1、读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不可代借、冒借,违者一律扣证,并由证件所有者前来借书处领取。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排架,读者在利用藏书方面如有疑难,可要求工作人员给予帮助。

    3、读者入库不得携带书、刊、包等物品;选书时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严禁乱插乱放,保证排架正确、整齐。

    4、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5、读者借书时,请把选好的图书连同有效借阅证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空手走过门禁到取书处取书,违者以偷书论处。

    6、读者还书时,将所还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检查无事,读者对还书操作未有疑问后,方可离开。

    7、图书一律限期借阅,教师借期360天,学生借期30天,到期因教学或生活需要续借,每本图书可续借一次,但有读者预约时,不办理续借。

    8、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过期不还者,按天累计交纳过期罚款,过期每天罚款0.2元。有下列情况的不作过期处理:

    8.1 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3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8.2 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9、读者要爱护书籍,不得污损或遗失,违者将予同等金额(书价)的赔偿。

    10、学生离校前,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校地址:无锡市新光路305号
箱:bgs@wx-wx.com.cn
真:0510-85213463
编:21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