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年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接收各系部申报的鉴定申请,经分管系主任审核后,由鉴定所对申报表(考前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完稿后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等具体工作、理论及实操技能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检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学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负责学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办理及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六)严格按省技能鉴定中心及省物价局文件,起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计划及预算情况提交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人员实施。
(七)完成系及省市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