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

2015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英语口语技能赛项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5.5.11  供稿部门:管理员

    一、竞赛名称
    英语口语技能。
    二、竞赛目的
    为继续深化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展现和提高高职高专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激发广大高职高专和成人高专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展现职业院校的英语教学成果,特别是口语教学的成果。英语口语技能赛项作为展示职业院校学生英语口语才能的平台,突出了“职场实用口语”的特色,全部竞赛项目都围绕高职高专学生未来将要涉及到的英语口头交际内容和技能。通过竞赛,检验高职高专英语教学改革成果,激发了高职高专院校英语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升高职高专英语职业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组队参加,每队设领队一人(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报名时选手应按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分别填报,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均限报一人,每位选手安排一名指导教师。
    竞赛包括初赛与复赛,初赛为复述环节,复赛包括现场描述、情景交流、即席辩论三个环节。初赛和复赛分两场进行,复赛第一阶段为现场描述和情景交流,第二阶段为即席辩论。
    (二)竞赛内容
    1.初赛
    复述环节参赛选手抽取一篇英语短文准备,然后逐一进行脱稿发言。
    2.复赛
    现场描述环节参赛选手抽取一幅表现某一情景的图画、图表、广告等,根据给出的说明(如进出口额、市场变化、人口变动、生产状况、生产指标、景点介绍等)进行口头陈述。
情景交流环节参赛选手抽取一个题目,由一位外籍主试官对参赛者进行一对一的现场交谈。交谈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一般日常交际:迎送、日程安排、住宿安排、宴请、陪同购物、游览、就诊等;
企业介绍:历史、现状等;
产品介绍:类型、性能、规格、市场、销售等;
涉外业务:合作意向、投资意向、签订合同、人员培训、专家待遇、议价、折扣、订货、交货、投诉等。
    3、即席辩论环节参赛选手进行抽签分组,每两人一组进行即席辩论。首先正、反方分别对各自命题进行陈述,然后双方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辩论。
    (三)竞赛时间
    初赛复述环节选手准备时间15分钟,比赛时间2分钟。复赛现场描述和情景交流环节阶段选手准备时间15分钟,比赛时间6分钟,即席辩论环节阶段选手准备时间10分钟,正、反方对各自命题进行陈述各有1分钟时间,正、反方进行观点反驳辩论时间总共3分钟。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2.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
    3.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4.参赛选手务必参加竞赛开幕式,开幕式后会进行竞赛抽签仪式,并务必妥善保管抽签标牌,竞赛凭抽签标牌决定竞赛考场和上场顺序。
    5.竞赛时,选手严禁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被扣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竞赛资格。
    6.参赛选手注意控制好竞赛时间,竞赛规定时间超时或不足都将会影响成绩。
    7.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候考,竞赛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候考室。在竞赛候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需向工作人员咨询,不得随意与其他选手交流,影响其他选手准备。
    8.竞赛准备时间到了,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立即前往赛场进行竞赛,并且离开备考教室前,必须交还抽取的考题。
    9.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五、评分方式
    1.成绩评定由赛项评委组负责。
    2.初赛根据报名情况分为若干组,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分别设组。初赛复述环节将对参赛选手发音、语调、语法标准、交流效果等方面考评。完全照稿朗读将严重影响成绩,竞赛时间不足或者超过规定时间都将视情况扣分。
    3.复赛将对参赛者语音语调、语法逻辑、信息覆盖、交流效果等方面考评。完全照稿朗读将严重影响成绩,竞赛时间不足或者超过规定时间都将视情况扣分。
    4.竞赛计分均采用10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总分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计入总分。总分小数点计至2位数,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名次。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